关于集中整治骑乘摩托车、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通告
原标题:关于集中整治骑乘摩托、电动不戴着安全头盔的通告
关于集中整治骑乘摩托、电动不戴着安全头盔的通告
为了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,有效地防治和增加交通事故,全力维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按照上级部署,南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从2021年11月20日起积极开展骑乘摩托、电动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重点区域
城区范围所有路段、商场、车站、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;国省干道、农村乡镇街道、重点县乡道。
二、整治内容
驾驶和搭乘摩托、电动人员不配戴安全头盔的不道德。
三、整治措施
南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仅有警行动、全时行动、全域行动,组成若干个行动小组,在城区主次干道、辖区乡镇等区域,大力整治摩托、电动、各类交通违法行为,尤其是驾驶和搭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。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、积极因应,驾乘摩托、电动、三轮时规范配戴安全头盔,资源共享安全、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。对不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人员,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,并在新闻媒体不予曝光警告。在整治过程中阻碍执法人员继续执行职务的,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严苛惩处;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来源:南丰公安https://www.sohu.com/a/499772672_1211170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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